福建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出台 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作者:八闽新闻
发布时间:2016-02-20 23:45:26
来源: 福建新闻联播
部分商业办公用地可转商住用地
网络图。
四是优化开发用地供应。各市、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商品房库存情况,合理调控土地供应结构和投放数量。
对非住宅库存特别是商业办公库存明显供过于求的市、县,要暂停商业办公用地供应。非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允许未开发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用地整体或部分转型,房地产企业可向原批准供地的市、县政府申请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变更,经批准后,用于其他产业项目或符合市场需求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其中,仅限2015年12月31日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构成闲置土地,且已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商业办公用地,可转型为商品住宅用地。
将库存商品房转为养老等用房
网络图。
五是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将库存商品房转为企业总部、软件产业、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和旅游、养老、文化地产,并享受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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