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河北省清河县神秘的“羊绒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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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5-15 1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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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张朝祖  马宗义

日前,网传河北省清河县张振台举报假记者敲诈勒索“亿元资产”事件中,刑满释放犯张振台公开要求中央调查组到清河县调查假记者,其才出具有关证据,并且以此为由拒绝向清河县公安局提供任何证据,因此清河县警察未采取任何措施,任由张振台肆意诬陷王淼,这叫“警犯勾结”。那么,现在清河县举报人已经公开了河北省清河县存在的“神秘羊绒税”,国家税务总局还不有所行动吗?中央调查组是否敢到河北省、邢台市的“清河县”调查呢?

 

在河北省清河县了解“福利羊绒税”时,举报人联系到了原来调查该事件的人员,他证实的确深入调查过伪造福利企业骗取羊绒退税的事件。

 

调查人说:我是2007年开始调查清河县羊绒税的,清河县的羊绒产业大多是由“原绒”到“成品绒”的简单加工过程。在销售“成品绒”的时候,就要缴纳商品销售17%的增值税,因为没有采购原料时的增值税发票,企业无法获取应有的“抵扣差额”,这样就给羊绒加工业增加了负担。

 

为了解决不可避免的矛盾,支持羊绒产业的发展,依照有关规定“农牧产品”可以抵扣13%的税率,清河县就实行了“自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策略,这样在17%13%之间就有了相应的税差,企业就有了合法的抵扣税率,税款的“国税”部分就有了3.5%的销售增值税的收入,“地税”部分也有1.8%的回馈,共计5.3%的比例,保障了国家、地方税款收入的稳定。

 

河北省整顿税收政策后,要求原料采购须取得对方的收购发票,禁止清河县“自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要取得对方的税务机关的《外出管理证明》,还要经过出具方的“回函确认”方为有效;

 

调查人又说:2007314清河县国家税务局对清河县翔威绒毛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分别以“收购发票填写项目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提供所有相关纳税资料”、“不积极配合检查”、“虚开增值税发票”、“部分不计销售收入”等违法事实,告知相应的处罚决定;同时,还明确了5家企业的申辩权利,特别指出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履行听证权;

 

涉案单位提交了书面申辩材料,要求召开“听证会”。

 

调查人还说:2007330日下午,在时任清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长办公室见到李局长,该局长说,听证的法定程序,税务机关已经准备了,但是,5家企业没有到会,是他们自己放弃了听证权利;

 

提到“大森(徐氏)羊绒公司”的税收问题,李局长说:现在查的已经不仅仅是大森(徐氏)羊绒公司一家了,是否有问题要等到200多家羊绒企业通查一遍后,再做结论。

 

时任清河县国家税务局赵局长说:此次要求听证的这5家企业是(河北)省、(邢台)市(国家税务)局的“联合调查组”查出来的,我们只是配合工作;大森(徐氏)羊绒公司是否查出问题,那是“联合调查组”的事情。

 

调查人指出:时任清河县政府有关领导表示,清河的羊绒税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是长期积累的结果,此次税收整顿,要等到200多家企业查完再一起处理,不仅仅是这5家企业和大森(徐氏)羊绒公司的个案问题。

 

清河县翔威绒毛有限公司的人员说:这次查的我们这5家企业,都是没有硬靠山的、又可以拿出几十万元的中档企业,是被整顿的“代表”,和某些人有关系的没有人查,你问的大森(徐氏)羊绒公司就是个例子,它的厂区都没有任何占地手续。

 

调查人提到:时任清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长李局长介绍,羊绒行业的税收已经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有虚开增值税的犯罪行为,涉案的近30家企业移交公安机关,目前正在侦查过程中。

 

该李局长所说的案件侦破也是不了了之。

 

清河县城所在地的戈仙庄镇属羊绒企业的老板诉苦:当初是镇里的领导找到俺企业上去替其它企业代开(增值)税(发)票的,说是为了完成镇上的税收任务,可现在却说成是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有理往哪里说去?

 

双城集等乡镇的个体羊绒业主也同样冤屈再道。

 

调查人证实:在河北省清河县不仅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例,各种名目的方式都被充分利用起来,自1998年—2002年的5年间,该县如雨后春笋般神秘的冒出了30多家“福利企业”,以“退税”为名,连续在国家税务局的金库里“拿”走约3800余万元的“国税款”,19个乡镇涉及其中,款项去向不明。国家审计署调查后,30家福利企业或者急速消失,或者转为一般企业。

 

清河县国家税务局时任赵局长说:因为是多年前的事情,间隔几任领导,许多证据已经送到(邢台)市(国税)局了,现任领导都没有在场,不知情。

 

时任清河县人民银行的领导表示:要调查福利企业退税的情况,必须有民政部门的文书,否则不能查阅。

 

时任清河县民政局长电话告知:工作太忙,没有时间接待。

 

反映问题的举报人说出原委:在有关退税的材料上有两任县长的亲笔签字批示,前任是原邢台市人大副主任,主管政法;后任是现在的邢台市副市长,所以,谁也不敢叫你们看材料、查款项,防止中央调查组来邢台市、清河县打“大老虎”、“老老虎”;近3900万元的国家税款,被编造以各种形式的理由“蒸发”了,帐务都是假的。现在看看清河县有多少在位的官员是用“福利企业退税款”换来的?清河县羊绒税是“富”了当官的、“坑”了国库的、“伤”了百姓心里的!

 

如此巨额骗税款行为,还不值得中央调查组莅临调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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