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纪实江苏讯)2007年4月,江苏省睢宁县发改委招商引进高新科技产业园项目(动漫、IT等产业),由上海科祥纺织品检验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建设投资建设江苏省睢宁晨曦高新新科技产业项目,选址在睢宁县老体育局场,睢宁县人民政府予2007年4月和上海科祥纺织品检验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同书,同意陈建设在建设高科技产业园的同时启动商住房建设。
陈建设于2007年5月22日在睢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徐州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并以此公司开发该项目。徐州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陈建设,公司股东陈建设、董勇。
在办理筹建手续过程中,因资金短缺,在2007年8月以开发睢宁县体育场商住房的名义预售王建民、彭跃军、黄荣跃、肖西军、张颖、王鹏程、张言兵、邱平、张彩云、朱刚川、宋振玲、袁邦华、陈红、王平、张芹、王献章、张延琴、黄大勇等18户购房款120万元。
后因土地出让金没缴清,陈建设失去此项目开发权,该地块由曹桂良负责开发,18户人家共计120万元的购房款从此下落不明!
2009年8月14日,倪娟、刘月兰、袁帮兰等九人以信访形式要求公安局追究陈建设刑事责任,但公安局认为因陈建设行为并不涉嫌诈骗,所以没有对其立案侦查。原因是:陈建设收款后,主要用于睢宁县原主要领导人多次到上海、浙江考察,另外用于公司业务开支、职工工资等。
2010年6月,陈建设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沭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国 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有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五证、两书、三表”:“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三表” 即:《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实测面积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未取得“五证两书三表”的项目,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收取预定 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然而江苏省遂宁县徐州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却提前预售房屋,并拿了18户业主共计120万元人民币,用于县主要领导去上海、浙江考察。
为何群众的购房款用于领导们出去考察,领导们到底去考察了什么,幕后又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们将继续关注!(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