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隆:出租车司机涉嫌醉驾肇事 面临终身禁驾营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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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6-23 19: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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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视窗讯(陈孝波 穆师节 钟熙山)6 月18日凌晨,重庆市武隆县发生一起出租车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撞上路边停放的大货车的交通事故,若出租车驾驶员黄某醉酒驾驶出租车的违法行为成立,黄某将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考领机动车驾驶证,更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因此,还砸了自己的“饭碗”。

出租车驾驶员欲收班回家  巧遇朋友共吃宵夜

6 月18日凌晨2时许,武隆县义友运输公司的驾驶员黄某驾驶渝G327xx的出租车送一名乘客到老街何家湾,黄某驾车返程的过程中恰好遇到自己的朋友刘某正 在盐市口陈家水饺吃饺子。由于当时已是凌晨2点,黄某觉得自己正好有些饥饿,而且马上就准备收车回家了,便索性将车停在饺子馆旁边,与刘某吃起宵夜来,期 间,自己还主动喝了一瓶啤酒。

收班途中酒意突显 径直撞上路边货车

黄某吃过宵夜后便驾车前往大目桥附近的加气站,准备加气之后就收车下班了。可就在黄某加完气从加气站驾车出来时,由于身体的疲惫和酒精的作用,黄某将车径直撞到了路边停放的的大货车车头左侧,出租车的引擎盖和保险杠都受到严重损坏。

听见撞击声,正在一旁货运部下货的货车司机曹某便立即出来察看,在询问出租车驾驶员黄某确认其并无明显伤痕之后,曹某这才报了警。

当 交巡警赶到现场后,曹某偷偷告诉现场民警:“在与黄某交谈过程中闻到其有酒气味”。现场民警立即对黄某进行了酒精测试,检测结果让众人吃惊不已,黄某的酒 精呼气测试结果高达12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标准。面对检测结果,黄某也对自己酒后驾驶出租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武隆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已按照规定提取了黄某的血液样本并封存送检,最终的定性标准将以检测结果为准。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及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如果黄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成立,出租车驾驶员黄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考领机动车驾驶证,更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巡警在此提醒广大的哥,出租车系公共营运车辆,乘客的生命安全把握在驾驶员的手上。出租车驾驶员醉酒肇事严重损毁营运车辆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服务形象,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实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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