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兰陵被强拆村民欲卖血供小孩读书
即使房子已经变成废墟,但孩子爱学习的心没变
面对从天而降的拆迁,徐家老少以泪洗脸
9月刚开学,一则“我要卖血供孩子上学”的网帖引起网民的注意。山东省兰陵县村民徐玉海称,由于县里要扩建公路,在没有与他本人沟通的情况下,突然把他家给拆了,所有的家俬、衣物、现金以及孩子们的书包被掩埋在废墟中。徐玉海说,由于事发突然,现在家里已经一贫如洗,他们夫妇准备轮流卖血供孩子读书、看病。
从天而降的强拆
兰陵县原名苍山县,今年1月21日刚更名为兰陵县。位于兰陵县城东郊的南徐庄村系上世纪六十年代末修建马庄水库的移民,现有400多人,享受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水库移民政策。
去年年底,兰陵县开始筹备建设兰陵路东段工程。该工程涉及卞庄街道南城里村、小城东村、大城东村、柞城村、柞城前村、南徐庄村,磨山镇西三峰村、东三峰村的部分土地,其中南徐庄村首当其冲。
“我们不是不支持政府的拆迁工作,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拆迁。只有村委会和工程指挥部的两个人来家里说过我们家的房子要拆,要到村里面签协议。但当时我不在家,房子是我结婚时候建的,我父母和我的小孩在家里住。工程指挥部和村里面的人根本没有通知我本人,也没有告诉我具体的安置补偿措施,好端端的一座房子说拆就拆了。”徐玉海告诉记者,因为强拆当天他还在临沂,所以接到家里电话赶回来的时候天色已晚,房子已经只剩下框架了。他当时去工程指挥部和村委会找人理论,但没有人理他。这一晚,他已经无家可归。
同村的村民徐照明(化名)当天在现场,目击了整个强拆过程。他回忆说,徐玉海的房子是8月16日上午9时许开始被强拆的。当时,工程指挥部和村委会来了60多人,先把房子围了个圈,然后用挖掘机强拆,当天没有拆完。第二天下午三点,他们又来了60多人,手里都持着各种棍棒,开来了挖掘机、破碎机、推土机和卡车,继续强拆,直至晚上11点多钟,才把徐玉海的房子拆完,将废墟和屋子里的部分东西拉走了。徐玉海的父亲想阻拦他们,被他们打伤了头。
有村民报了警,警察来到拆迁现场拍了照,也曾经劝阻强拆者不要继续拆了,但强拆者并没有听警察的。警察就离开了。
“我的房子是2005年建成的,手续齐全,有房产证,仅建房就花了40多万元,然后装修又花了10多万元。”徐玉海气愤的说,“拆迁我没有意见,但要事先通知我,把我们一家老少安置好,让我把屋子里的电器、家俬、厨房用具以及金银首饰和现金都拿出来,怎么拆都行。他们这样搞强行拆迁,和抢劫有什么区别!”
无家可归的徐玉海全家七口人现在栖身不足50平米的老屋里,徐有三个孩子,大女儿读小学,其余两个上幼儿园,二女儿还患有癫痫病。
“这两年,为了给老二治病,我们夫妻俩都在临沂打工,照顾不到小孩,只好送两个小的到幼儿园。这次强拆房子,把我们的钱都给压在废墟里了,孩子读书看病的钱都成问题。”徐玉海满脸愁容,说:“能借钱的亲朋好友都找遍了,孩子上学要钱,治病要钱,实在没钱的话,我们全家只好轮流去卖血给她们念书了。”
被强拆的不止徐玉海一户,同村村民顾宗安的房子也遭到了类似的突如其来的强拆。
蹊跷的安置房项目
在兰陵路东段建设工程指挥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对徐玉海的强拆情况不是很了解,但他强调,该建设项目是得到上级部门批准的。
记者看到一份《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苍山县兰陵路东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公告》,该文件称“2013年12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苍山县兰陵路东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3〕996号文)批准征收我县土地4.6898公顷。”
而在另一份《苍山县兰陵路东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上,注明须补偿南徐庄村40.0158万元。
该工作人员还说,南徐庄安置楼的工程也已经招标成功,正在建设中,被征地的村民到时候都会回迁安置。
不过这位工作人员口中的南徐庄安置楼,颇显蹊跷。因为早在一年前,南徐庄的拆迁工作已经开始,比文件批准时间早了差不多一年。安置楼也建好了,只是还没有通水电。
吊诡的是,今年4月29日,兰陵县国土局才公示该土地为国有划拨用地,用于南徐庄村民委员会安置楼项目。5月28日,兰陵县发布《兰陵(原苍山)县卞庄街道办事处南徐庄村委临沂市兰陵县南徐庄安置楼5#-10#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而事实上,安置楼已经建好2栋了。
有南徐庄村民质疑,这次实质上是县里变相支持开发商搞房地产项目。因为安置房项目建在南徐庄村集体所有的一块耕地上,由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负责承建。
村民徐春生(化名)等对记者反映:“我们被拆迁将近一年,2栋安置房倒是建起来了,但没通水、电、气,小区里的道路没硬化,更没有绿化,根本无法入住。约定临时过渡12个月的期满到了,现在大家都在外面租房子住,不知道往后怎么办。以后租房子住的钱由谁出,这些问题由谁来给我们解决,我们都不知道。”
记者在一份未加盖公章的“兰陵路东段建设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上看到,对拆迁户给予一定的租房补助,以12个月为限;但对安置住房的权属问题并没有予以说明,与村委会签订的《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里,亦未明确安置住房的权属问题。
“安置给我们的住房不会是小产权房吧,很有可能办不到个人房产证。因为兰陵路东段建设工程指挥部并没有和我们签订安置协议,只是南徐庄村村委会与我们每一户拆迁户签订了一份霸王安置补偿协议。如果我们办不到房产证,被安置住房的产权就变成了村里集体所有,或承建安置住房单位所有,与兰陵路东段建设工程指挥部没有任何关系。该工程一完工,指挥部解散了,我们可能连人都找不到,只能住在没有产权的房子里。”徐明亮(化名)等拆迁户对被安置住房产权性质表示极大的担忧。
工作大胆的兰陵县领导
有南徐庄村村民说,兰陵路东段工程到底用地多少,至今是个谜。根据苍山县(现为兰陵县)发展改革局转报给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关于呈报苍山县兰陵路东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苍发改字【2013】103号),临沂市发改委(临发改政务【2013】108号)2013年8月6日的批复为:同意苍山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兰陵路东段工程。工程用地面积为70180平方米(7.02公顷,105.4亩)。
但据山东省人民政府2013年12月21日批件(鲁政土字【2013】996号)为:农用地中的耕地为3.6319公顷(54.21亩),建设用地为0.5386公顷(8.08亩),共计所需征收的土地为4.1512公顷(62.27亩);土地所属为:苍山县磨山镇西三峰村、东三峰村,卞庄街道南城里村、小城东村、大城东村、祚城村、祚城前村及南徐庄村。
村民徐玉龙是南徐庄村的村民代表之一,他毕业于北京某大学的法律专业,这次拆迁也涉及他家里面的养殖场。他认真梳理过兰陵路东段工程的相关文件,发现其中有许多不合理之处。例如安置房项目,涉及的划拨地块是怎么由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储备的,村民都不得而知。这次征地的过程十分不透明,而且违规提前操作,事实上所有征地都是在去年年初就开始了,但征地补偿方案直到今年3月才公布,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村民只与村委会签订补偿协议的原因,而且协议盖的只是村委会的公章。
“何止100亩啊,就我们南徐庄村被征收的和被拆迁的土地都不止100亩,这还不算安置住房的用地。”南徐庄村被拆迁的村民说,这次征地的面积很大,附近几个村的村民都颇有微词,有的还去上访了。
“兰陵县刚刚改名,而且县里的主要领导上任不久,是60后,一贯以工作作风胆大而著称。他在郯城县任县长的时候,4年前因违规用地数百亩搞东城行政区而受到山东省纪委等有关部门的行政记过处分。”一位在今年初参加了“苍山县更名兰陵县揭牌仪式”的老干部说,“兰陵要大发展,还是离不开土地财政,2013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3亿元。要融入临沂市半小时生活圈就必须加快路网等基础工程建设,这些都要使用土地……”
在兰陵文化广场西南角的老干部活动中心门口,有几位老人接受了记者的随机采访。一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原副县级干部说:“土地财政,已经不符合科学发展观。改革开放以来,苍山蔬菜已经形成产业优势,享誉大半个中国;苍山大蒜历史悠久,驰名中外。这都是农民自发建设和历史传承的。可以说,历届县领导的主要心思没有用在农业品牌建设上,认为那是漫长的过程,不利于短期内出政绩”。
这位老干部还补充说:“兰陵县的发展,应该主打绿色农业品牌,与临沂半小时生活圈没有多大关系。平时都是40分钟到临沂,建设路网,缩短10分钟,意义不大。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也绝对不应该算计农民本来就很少的口粮田去迅速膨胀财政腰包……”
另一位吴姓老干部还讲到了苍山县更名兰陵县的话题。他说:“当初有县领导认为苍山县名声不好,20多年前有过官僚主义的‘蒜薹事件’等不良历史。领导想改名,想往历史文化上贴近,恰好有著名的荀子葬于兰陵,通过申报,还真把县名改成了。但是,县名改了,领导作风不转变,不去追求文化品位,沿袭过去的暴力执政,只顾政绩,漠视民生,将来名声再坏了,还有什么县名可以改?” 记者 薄珺 王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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