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村长被曝私自卖地建污染工厂 污染毁地无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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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18 08: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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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纪实山东讯)编者按: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党和政府尤为重视“三农”问题,并不断出台了一系列的惠农政策,强调确保农民的利益和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让农民的收入日趋提高。

    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的突飞猛进,巨大利益的驱使下,人类土地利用农地非农化不断加剧,土地纠纷亦日益增多。一方面许多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但另一方面农民却并未因此向城市居民转化反而日趋本土化,因此形成了一组组的农地非农化与农民土地利益保障的尖锐矛盾,既增加了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又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和谐与稳定带来严重困扰。    

     国家相关部门为了治理“土地”问题,近年来不断出台了不少法规和文件用以彻底抵制“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强征强占”的现象,并对涉嫌土地违法的负责人均进行了严肃的处理。然而在山东省临沂市却依然出现了政策不落实、制度不执行;图私利,大肆征占土地的严重违法违纪现象,“违规违法征占圈地”现象反而愈演愈烈。

    近日,山东费县胡阳镇大固村村民联名反映:“村长兼书记郭安金非法将村里的集体土地占为己有并将其倒卖给临沂市人“李宗保”建生化厂”。

原文如下:

被投诉人:郭安金,任职投诉人村党支部书记,村会计,纪如田,住址同上。

给被投诉人当保护伞事实与理由作简要投诉曝光说眀:费县及胡阳镇土地管理局,规划部门,审计局,经管站,环保部门中主要责任领导,违法给临沂市人李宗宝,胡阳镇金阳村党支部书记郭安金,村会计纪如田暗中入股建生化厂损民害民,当保护伞。低价承包50年农民土地96亩,每亩每年130元,一次性应交承包费624000元,到今实交承包费50万元款不知去向。另加村土地包括96亩在內共计300多亩土地被低价承包款不知去向,严重渉嫌侵吞村集体财产近千万 。无端打骂村民等罪行。被投诉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应该承担损民害民,渎职,失职,涉嫌暗箱操作,金钱交易,徇私枉法官员应该承担实际法律责任的责任人。

请求得到正确结果的事项

1、必须根据被投诉人郭安金,纪如田及费县,胡阳镇两级政府涉及到土地管理局、环保局、规划单位,准建单位,经管站,审计局,在都知情临沂市人李宗宝从临沂及多年多地域乡镇,因违法建生化厂,引发很多村庄村民上访投诉李宗宝所建生化厂,是一惯损民害民的生化厂。是严重污染地下水资源,破坏原农民种粮土地用途,造成周边村庄桩稼不能被浇灌造成特别巨大损失的生化厂。浇灌过生化厂污染的水,亊实证明能让被浇过污染的水,浇完后的小麦绝产的事实。被投诉费县及胡阳镇相关部门中主要责任领导,仍坚持暗箱操作,涉嫌金钱交易,继续给被投诉村干部郭安金,村会计纪如田,临沂市人李宗保等人当保护伞,暗中支持被投诉村干部郭安金,村会计纪如田,原临沂市人李宗宝等人在多区域建对周边村庄污染严重损民害民生化厂的责任人。违法支持低价占地96亩50年责任人,共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多项法律法规。必须依据被投诉人所触犯的实际法律责任作为本案正确定性,对被投诉责任人一一追究实际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2、急切盼望依法将被投诉人村干部郭安金,村会计纪如田违法将村民维持生活的种粮土地96亩建的生化厂必须拆除,恢复村民原种粮土地使用用途。保障村民正常生活!

3、村民坚决力争得到各级政府依法将被投诉村干部郭安金,村会计纪如田违法将村集体土地300多亩(包括生化厂占地96亩在内)低价承包款,应该追归给村民手中。

被投诉人郭安金,纪如田等人违纪违法犯罪事实被举证如下:

一、村民联名投诉代表人:孙桂香,臧洪印,周长兰,等众多村民向多级有关部门反映被投诉村干部郭安金,村会计纪如田任职村干部后,不间断损民害民,无端暴力打骂村民,于2003年违法将村东湖村地名:包袱地96亩,该百亩土地,村民承包期限30年内。村民遭到被投诉村干部郭安金,纪如田强行从承包户村民手中非法收回。变更栽种杨树承包,从中赚取承包款不知去向。

二、2009年村东湖包袝地96亩,承包户才正常管理3年头的杨树,又遭到暴力行为砍伐掉、变更种粮承包,从中赚取的承包费款不知去向。

三、因2009年10月10日,因临沂市人李宗宝,在胡阳镇一级路段建生化厂损害周边居民,遭周边居民控告后,才引发被投诉村干部郭安金,纪如田知道生化厂绝对性到投诉人村东湖包袱地96亩土地范围内建生化厂,事前操作下,才产生被投诉村干部郭安金,纪如田于2009年10月10日又将村民孙士国,孙殿林,孙殿银承包的300多棵杨树强行砍伐后,将96亩,按每年每亩承包费低价收取130元,承包期限违法变更为50年。伙同临沂市人李宗宝共同违法建生化厂,暗中入股,共同损民害民,将96亩作为李宗宝建生化厂后,掩盖对地下浸漏有害污水污染地下水资源的事实。一次性应按96亩低收50年承包费624000万元,现实收50万元不知去向。

四、村东湖包袱地96亩中被李宗宝建生化厂,建生化厂外土地,被荒芜多年,生化厂内流出的污水,造成周边村民种地农民户,因抽沟内的水导致被浇灌的小麦绝产,造成牛羊死亡,给周边村庄居住村民地下生活饮用水资源造成严重污染的真实情况。

五、村东湖包袱地96亩外,(大口井)后的50亩土地承包后,从中赚取承包费高数额款不知去向。

六、村敬老院沙岭子40亩土地,另加,村坡地南20亩,再加村东湖包袱地南60亩征收的承包费款不知去向。

七、村西湖庙子汪南崖40亩土地,按每年每亩征收350元,承包期限30年,征收承包费款42万元,村民不知去向。

八、郭安金,纪如田将村浇地保丰收的电灌设备物低价卖掉收入6000元,村民不知6000元去向。

九、郭安金,纪如田将村中五保户,曹继荣的房屋及口粮田卖掉,收入18500元,不知去向。

十、郭安金,纪如田将王新源六口人的口粮田卖掉收入款,不知去向。

十一、郭安金,纪如田自任职村干部后,将村东湖土地中破坏土地下挖数米深卖土款不知去向。

十二、村西胡被破坏的数米深大坑中淹死本村村民孙士银、小胡阳村村民王大明,(指明清楚的是:都因郭安金作为任职村党支部书记到今不对存在安全隐患数米深大坑设立警吿程序)导致孙和王被淹死案。

十三、郭安金,纪如田将村集体土地数亩,让村民臧兆荣耕种,征收的承包费款,不知去向。

十四、郭安金,纪如田将村集体土地5亩多,让村民孙士玉承包耕种,征收承包费款,不知去向。

十五、郭安金,纪如田,将村集体土地20亩承包给村民臧文国耕种,被征收的原承包款额14万元,村民不知去向。

十六、郭安金,纪如田将村内的空闲宅基地卖给村民王效花1200元,卖给孙士臣次子的房屋收入款6000元,卖给曹广原300元,(两处空闲地),卖给臧洪民300元,卖给李凤才的收入款不知去向。

十七、郭安金,纪如田将村集体24马力的农用拖拉机卖掉收入款,朝少处算收入款为5000元,因村帐目从不公开显示,村民不知详情。

十八、将村集体修建的通其它村的桥拆毁的经济巨大损失。

十九、将村东湖机灌站的一切设备变卖款不知去向。浇地保丰收的水渡槽破坏的巨大经济损失。

二十、村庙子汪南崖60亩地,被投诉村干部郭安金,以建厂承包收取6户,每户被征收5000元后,到至今30000元押金不退给6户的事实。

二十一、就因被投诉村干部帐目从不公开,利用职务侵吞集体财产,购买两辆大货车跑西安的事实。

二十二、郭安金本人,一惯参与赌博,被抓后,从未受到惩罚。

二十三、就因联名投诉代表人,:孙柱香,臧洪印,周长兰,王振荣等村民向多级有关部门投诉郭安金,纪如田后,都一一遭到被投诉人郭安金,纪如田及县、镇相关部门中责任领导的共同实施打击报复,事实如下被举证清楚:

1、被投诉官员对投诉人孙桂香的儿子,借计划生育政策打击报复孙桂香的儿子孙尚德,对其开除党籍关系。

2、对投诉人臧洪印,周长兰夫妇实施打击报复,郭安金指使妻子颜广慧深夜到臧洪印,周长兰家中侵权殴打致伤投诉人后,致投诉人到今未痊愈,只是赔偿不实际的医治费用,剥夺2位老人0.38亩的囗粮田土地耕种的权力到今不止。还先是诈骗两位老人10000元不成后,终诈骗了3000元后,最终经法院确认后,被诈骗的3000元,又被追归给两位老人手中的事实。

3、对投诉人王振荣及王振荣的儿子孙士国,实施多次打击报复,第一次是王振荣的儿子孙士国,因阻止村东湖包袱地96亩土地中承包的杨树30年内,不被违法砍伐掉,遭到郭安金指使砍伐杨树人孙士高暴力用铁锹痛打,用脚踢,把锹把都打断的暴力砍伐事件,(都是为了建生化厂)。

另外一次是,因王振荣的儿子孙士同拦下给郭安金拉土卖土赚钱的一车土,支给司机一车土钱100元后,被郭安金知道后,对孙士同痛打一顿不止,让孙士同一家人写下500元欠条一张未终止报复。又勾结胡阳镇计生办人员对孙士同的母亲(指投诉人王振荣)实施残无人性的肉体折磨伤害,造成王振荣的背部、腰部伤病无钱医治做手术的实际费用,造成王振荣因无钱医治,给投诉人王振荣后半生肉体与精神上造成严重伤害的痛苦的亊实。

二十四、村民联名投诉人:投诉举证郭安金,纪如田等人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根据被证明清楚的根据是:被投诉村干部郭安金的儿子未到结婚生育年龄,先生下两个孩子遭到控告后,才补办的结婚手续,给两个孩子安户口要具备的安户程序中必须具备的合法手续户,未受到胡阳镇计生办人员的惩罚案。

二十五、郭安金的侄子在部队服役期内,未结婚就先生育孩子,两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实证明,未受到法律追责,就是最有力的证实被投诉官员共同实施对投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事实存在。

二十六、郭安金一惯作风恶劣,破坏别人家庭,于养马庄人杨中美通奸时,被杨中美的丈夫王丕行及杨中美丈夫的妹夫王洪龙追出村庄5里路之多,最终郭与杨在临沂同居1年多之后,郭又与前妻复婚的事实。

二十七、郭安金从村民多户中征收保胎费的犯罪事实不一一列举。

综上所述,举证真实。充分证实胡阳镇经管站,费县审计局,土地管理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责任领导体现的是:损党损民害民的政绩,给被投诉村干部,违法占地96亩建有害污染生化厂责任人当保护伞。共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法规。严重触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倒卖土地使用权,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数项条款规定,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另加造成受侵害百姓无处申冤,不可抗力,‘被逼’,受害百姓联名投诉,急切期盼各级相关部门领导正确履行权力,把党中央,中央纪委,号召老虎苍蝇一起打,践行群众路线,改变干部作风落到实处,为民做实事,为受害百姓除害,依据党纪国法惩治被投诉的责任人,将被投诉人郭安金,纪如田违法侵吞的村民集体财产追归给村民手中,拆除违法建的生化厂,保障村民原来的土地96亩生长粮食的土地用途。

                      此投诉书

呈敬报送各级纪监及相关部门领导

呈敬报送给维权媒体履行监督权

2014年7月16日

 

附件:村民联名及8位党员投诉代表人67人名单:

 

 

    就此事件,记者前去目的地进行了实地调查。

    在大固村的西北部的一处农田深处,记者找打了群众所说的这个污染工厂。进出工厂外面只有一条路,厂子周围是基本农田,靠厂门的右侧是片开阔地,看上去是寸草不生,现在被种上了树苗。在这片开阔地,记者找到了村民反映的以前排放的污水,整个污水坑臭气熏天。

    当地村民称:大固村拥有集体土地300多亩,都是上好的基本农田,但其中的96亩地被书记“郭安金”私自转让并承包给临沂市“李宗保”建生化厂使用了。由于排出的气味熏人,这个厂子多数都在晚上生产,所以白天不敢生产,村民们也多次向上级反映,但都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还会遭到各种各样的报复,并嘱咐他们小心一些,他们很怕村书记“郭安金”。但后来,由于屡屡受到群众举报,该工厂便在厂区内部挖了一个深井,当作污水沉淀池来进行污水处理。但是一到下大雨的时候便又偷偷向外排污水,导致他们村的地下水受到了严重的污染。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准备带着村民去村长家核实情况,但不想村民均无人敢带路,并说现在“郭安金”已经不干啦,由其堂弟“郭成明”出面主持工作。当记者问及“郭成明”当村长有没有经过村民选举时,村民果断的回答是内部任命!并戏谑“兄弟轮流坐庄,肥水不留外人甜”!

    从大固村出来,经多方暗访,记者终于找到了村长家里,但村长大门却紧紧上锁。

    于是,记者再去胡阳镇里反映情况,结果镇里亦无人,只有一个文秘称领导们都去临沂市开会了,得三四天才能回来,具体时间不知道。然后就推脱有事,她要忙,叫记者几天后再来。    

    根据相关法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而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006 年10月,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并先后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了五轮督查活动,对全国 21个省市区及所属 44地市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查处了一批“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方面的案件。

    2009年11月以来,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再次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清查整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

    2010年9月3日,国土资源部又开展了“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对全国国土资源实施“一张图”和土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电子信息监管系统。实现建设用地全程动态网上监管,健全完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综合监管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坚定不移的落实廉政规定。

    十二五”开局之年,国土资源部的“严刑峻法”亦接踵而至,并首次联合中组部、监察部对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指标进行考核。“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对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都要严肃查处。”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阐述掷地有声。

    政府不间断出台的法律法规力保治理“土地”工作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中央及山东省也曾先后多次发文要求各地坚决打击“土地”违法现象。一切都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对土地问题的高度重视及严格土地政策的决心。但是在该地,政府的“三令五申”却俨然一张废纸,政策不落实、制度不执行,利欲熏心的“掘金者”者竟全然无视国家律令,顶风而为,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旗帜下,为中饱自己私囊,无所顾惧。光明正大的“征”、肆无忌惮的“占”,严重的土地违规违纪现象反而愈演愈烈,贪婪的人性同时也更折射出了当地政府权力的腐化。

    党和政府所有的机制在山东省临沂市都瘫痪了!土地的损毁,环境的破坏,是谁造就一切,又该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相关部门的熟视无睹,其内幕又将是如何的?是工作严重失职,还是有部分无良公职人员为私利参与“幕后”运作,充当其“保护伞”,“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沆瀣一气共谋“钱途”,记者在披露事实真相后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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