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连发三文规范幼儿园、中小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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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03 15:47:37
来源: 人民网-广东频道

 人民网广州11月3日(杨杰利 粤教宣)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管理的规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规范》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的规范》,对广东对幼儿园、中小学分别在依法规范办园行为、落实安全卫生规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6大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

新的管理规范要求,无论是幼儿园还是中小学,都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礼金,中小学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广东省教育厅要求,高中不得与机构联办补习班,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招生、扩大招生范围(含跨市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举办高考补习班。严禁占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安排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

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对幼儿园一日具体生活作息制度等有详细的要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证幼儿自主游戏活动时间。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防止并纠正“小学化”倾向,不以奥数、珠心算、书写拼音和专门识字等内容进行教学,不布置书写和计算类的家庭作业,不组织测验和考试。

中小学方面,也要求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在校体育活动,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并对学生的心理素质和艺术素养等方面的培养,有了具体要求。

教学上,普通高中要求,要限制统一考试次数,不按学业成绩排列公布全体学生名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三份规范均自2016年1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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