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企业退出“最后一公里” 简易注销登记在中关村先试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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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27 11:21:17
来源: 北京日报

 原标题:简易注销登记在中关村先试先行

  本报讯(记者 陈雪柠)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深化,企业注册登记越来越容易,但办理注销的手续依然比较繁琐。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正式启动,企业退出成本进一步降低。

  “按照一般程序,注销企业没有一个多月根本办不下来。简易注销对企业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节约时间。”一家科技型创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未实际开业,希望办理注销登记暂时退出市场,但因周期较长始终没有腾出时间,“现在就方便多了。”

  据了解,现行的注销程序需要企业登报发布公告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而改革后,企业可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上免费刊登公告,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在公告发布7日后即可办理注销登记,大大缩短了公告时限。

  同时,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只要在公告平台发布的注销公告中载明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即视同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备案,无需再向登记机关单独办理备案。“至少减少企业往返登记机关两次。”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登记机关还将通过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完税或未涉税情况的核查。企业无需提交清算组备案证明,无需提交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

  据悉,目前试点范围为中关村示范区符合条件的内资公司。设立登记未满一年且未开业,或已开业但未发生债权债务的科技公司、经税务机关认定的未涉税公司以及因逾期未参加年检而被吊销满5年的公司均适用简易注销条件。

  缩短公告期限,简化清算备案程序,简化提交文件,此次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有助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等“僵尸企业”有序退出,为新兴经济主体发展腾出空间。

  “企业注销涉及社会公众、利害关系人的相关权益,有效保护市场秩序、交易安全是开展简易注销的前提。”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无债权债务”、“未开展经营活动”等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难有客观认定标准,在实践中多采用企业承诺的方式来操作,因此,在注册门槛降低的情况下,办理企业退出事务仍需审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很有必要。

  需要注意的是,存在信用瑕疵情形的企业不得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公告期间,税务部门或利害关系人对简易注销有异议的,登记机关也将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保障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如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隐瞒重要事实骗取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后,公司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信用信息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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