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假释期内贩毒一审宣判获刑死缓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27 17:04:35
来源: 京华时报

  60岁的朱永瑞曾因贩毒被判无期,后获假释。眼看考验期将至,朱永瑞却再次因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抓现行。昨天上午,北京一中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案件,被告人朱永瑞犯贩卖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朱永瑞曾因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于1996年11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7月10日其被假释,考验期至2016年4月1日。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月6日,被告人朱永瑞与赵某手机联系约定以每克300元的价格向赵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100克,并由朱永瑞将毒品送至北京市昌平区某地。当日21时许,被告人朱永瑞驾驶一辆宝来汽车到达上述地点时即被抓获,侦查人员当场从其车辆和所穿衣物中起获甲基苯丙胺109.32克。次日,公安机关又从朱永瑞的住处起获甲基苯丙胺817.56克。

  据了解,该案的“买家”赵某正在戒毒,他向公安机关举报了朱永瑞,并愿意配合抓捕。随后,赵某便打电话给朱永瑞,假称别人托自己买毒品,后其同意以300元每克的价钱购买100克甲基苯丙胺。为了让朱永瑞相信自己是真的要买,赵某还说到时候跟他一起去拿货的人会给朱永瑞35000元,到时候分给赵某5000,朱永瑞同意了。晚9点左右,朱永瑞来到约定地点,警方当场将其抓获。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朱永瑞贩卖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严处。朱永瑞曾因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刑罚,此次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贩卖毒品罪,已构成毒品再犯,应对其从重处罚,同时应对其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鉴于朱永瑞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且涉案毒品均已被公安机关收缴并未实际流入社会,故可依法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

>更多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地方新闻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社会与法 | 社会万象 | 奇闻轶事 | 娱乐热点 | 明星八卦 | 综艺大观 | 影视快讯 | 楼市资讯 | 地产要闻 | 地方特色 | 饮食健康 | 厨房百科
车界动态 | 新车上市 | 购车指南 | 体坛要闻 | 篮球风云 | 国际足球 | 中国足球 | 投资理财 | 证券基金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中地网,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本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栏资料,均为中地网版权所有,部分作品由用户提供,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新闻爆料:924028811@qq.com  网站广告投放(+86)0851-83809958  手机:15086320111   QQ:924028811   技术支持:贵州中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备案标识贵公网安备52050202001312号     黔ICP备12003314号-3 


中地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 © 2015-2022
www.chinaere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