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好人法”迈出第一步 好人没了后顾之忧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张雪飞 《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7月29日获得通过。这部俗称“好人法”的条例,鼓励和倡导普通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活动,且紧急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此条例同时明确医院收到危急病人必须无条件地“先救人”。
路上遇到摔倒的老人,扶还是不扶?曾几何时,这成了一个拷问人心的题目。扶老人的好心人祈祷自己别遇上碰瓷儿的;选择不扶老人的路人心里可能也并不好受,因为自己总要背着一个“见死不救”的良心谴责。不管是扶还是不扶,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大伙的心里总是忐忑的。这下好了,上海市出台了“好人法”,给好人一个保障,让好心得到好报。
“好人法”的出台,其实是释放了一个信号,见死救不救、老人扶不扶不再是一个道德拷问的题目,而是显而易见的答案。“好人法”鼓励旁观者或第一反应者积极帮助救助他人,为他们免却后顾之忧,也断绝了一些人的歹念,相信可以纠正一下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当然,就算是有心要救助他人也要量力而为,比如有的心血管病人是不能随便移动的,这需要人们具备一定的急救知识,有好心才能办好事。
“好人法”的出台,相当于已经搭好了一个框架,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一点一点向框架里填充细节,比如加大对市民的急救技能培训,使掌握基础急救技能的人越来越多;比如加重对那些“讹诈”和“碰瓷儿”者的处罚力度,对受委屈的好人施以安抚;比如明确“被救助人主张其损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应当依法承担举证责任,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依法由被救助人承担不利后果”等等。只有框架而没有细节,终究是大而无当,只有条例而没有实施,条例也不免沦为一纸空谈。
任何事情都是从无到有,一点一滴变得丰满充实,“好人法”已经在“让好人得好报”的路上迈出了第一步,当第一个落地案例得以实施,第一个紧急救护反被讹的好人得以“平反”,这一步才算迈稳当了。
- 天津一区委书记落选副市长和中央候补委员后搞迷信2016-09-18 01:09:14
- 天津今年起试点改革 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考(图文)2016-08-26 02:08:55
- 宜兴埠镇建成首个法治社区(图文)2016-08-26 02:08:43
- 交通道路指示牌背面做广告?违法!(图文)2016-08-26 02:08:17
- 警示!天津糊涂妈险些要了儿子的命(图文)2016-08-26 02:08:44
- 张家界大峡谷玻璃桥系“天津制造”(图文)2016-08-26 01:08:10
- 富铤T恤袖口掉绒 东方购物广场同意退货(图文)2016-08-26 01: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