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享受9项就业帮扶服务
毕业了工作没着落 部门提供就业帮扶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吕海锋 通讯员 戚海军
又到一年毕业时。7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即日起全区范围内开展2016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
1
实名登记
有3种途径
据工作人员介绍,2016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包含广西籍毕业生和非广西籍毕业生),有就业意愿的,都可以到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按照相关规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3种途径进行实名登记(详见右表)。
据统计,截至2016年6月份,全区登记的201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共7.69万条,已实现就业的有6.84万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率为91.70%。
2
参加培训可享受补贴
进行实名登记后,就业部门会有针对性地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9项就业帮扶服务,包括提供推荐岗位信息、参加就业见习、引导向基层就业、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提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就业部门会为实名登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
此外,已登记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申请参加由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求职和就业指导、就业测评等就业服务,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和相关优惠政策。
在创业扶持方面,政府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金融扶持、税费减免等方面做好创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会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窗口及服务热线,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项目评估等创业指导服务,相关部门在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相应支持。
3
重点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
为确保实现就业,就业部门会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优抚对象家庭、身患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服务对象,享受“一对一”个性化免费就业帮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对上述人群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经努力仍不能实现就业的,各地可按照一定比例招募到公益性岗位工作。
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若家庭是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则该毕业生可享受相应的求职补贴。其中,残疾高校毕业生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对象范围。此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两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如何进行实名登记
1
网上实名登记 登录广西毕业生人才网,选择“广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http://sm.gxbysrc.com/),按照提示填写实名基本信息
2
现场实名登记 毕业生到原籍所在地(或求职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高校毕业生窗口办理实名登记,登记后由当地提供就业推荐、就业培训等就业帮扶
3
电话联系实名登记 由原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电话联络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了解其未就业状态、就业意愿和就业需求,提供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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