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房评:外资为何“缺席”PPP盛宴?
(注:本文章系读者投稿,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不代表人民网立场。)
现在各地PPP项目中,央企、国企参与多,民营企业参与相对少。更值得关注的是,外资基本缺席。原因何在?
——“大头针PPP问答平台”上的提问
编者按:国家推广PPP,意在吸引包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借用其在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等方面专业优势,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直接参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根据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统计,现有105个落地示范项目中,82个已录入签约社会资本信息,包括54个单家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和28个联合体(多家社会资本联合参与)项目,签约社会资本共119家,其中外企只有3家,外企占比仅为2.5%。关于外资基本“缺席”此轮PPP,业界人士在大头针PPP问答平台上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基础设施领域外资的身影越来越少见
北京荣邦瑞明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彭松认为,不只PPP,现在整个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外资的身影都很少见了。以外资进入最早的水务行业为例,据E20研究院统计,“十二五”期间,外资企业市场份额从“十一五”期间的50%,跌落到“十二五”末期的10%,至今难见复苏迹象。对于产生这种现象的背后原因,彭松总结了三点:
一是国内企业逐渐掌握了基础设施行业的核心技术和管理经验,外资的优势不再。
二是外资更注重现金流,而不是项目规模。与国内企业重量不重质的跑马圈地相比,外资必然要落于下风。
三是国内PPP行业的规则和项目的质量以及地方政府的诚信度还有待改善。民企都还在观望,外企就更不敢贸然介入了。
国内某知名水务公司市场经理与大头针PPP问答平台交流时也指出,有些因素的确让外资难以介入。比如城市供水项目涉及安全问题,包括个别城市曾经出现水污染事件,政府会担心外资运作的风险;水处理领域,城市生活污水市场已经基本饱和,外资的资本和技术优势不再,“高溢价”已不可能。
外资对国内投资环境心存顾虑
轨道交通ppp咨询第一人,《解密轨道交通PPP》的作者陈民谈了自己的看法,“十年前参与国内项目投资的多数是欧洲资本,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给外资很大冲击,加上国内投资项目屡屡出问题,所以退缩了,没缓过来”。
关于外资越来越倾向于卖技术、直接投资较少的现象,陈民评论说:”这也许更符合外资的优势。外资一般不懂政府的行为逻辑,层层上报解释决策程序真的很慢,谈判桌上要来回翻译也是一个很大的麻烦,跟国内投资企业开一次会能说清楚的事儿,跟外方要开三次,有时真的很头痛。特别是我们的政府喜欢大干快上,不喜欢慢慢谈,外资也就越来越没机会了“。陈民认为,这(外资缺席)终归不是个好现象,投资市场上需要有更多元的企业参与。
外资对此轮PPP保持谨慎的态度
业内人士汤明旺从PPP发展历程总结认为:“第一轮PPP热潮 (20世纪90年代)为外企主导,在第二、三阶段,国内PPP已呈现出国企、央企主导的显著特点,民企有限参与,外资基本缺席”。
外资在一段时期内非常积极参与国内政企合作项目,但随后逐渐淡出。他总结了三点原因:
一是法律法规上的规定让外资难以参与。PPP项目的投资领域是公用事业,外资的加入应当经过国家安全审查,但现行法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而近年来的PPP核心政策中鲜有提及外企,且只在概念层面,具体实操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二是外资参与风险高。外资需要花费大量精力进行尽职调查,熟悉国内尤其是地方的政策及实际,政府关系的维护、执行层面的“变通”等都是不小的挑战。
三是失败的教训不少。这种教训不仅包括外企本身参与北京鸟巢、长春汇津污水处理、山东华中发电项、兰州威立雅水务、北京第十水厂等项目,也包括国内企业参与的诸如刺桐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天津市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
人民币贬值压力增大、汇率不稳定影响外资积极性
毕马威基础设施PPP中国区业务总监邢佶勇认为,外资缺席新一轮PPP不是“玻璃门”或者设置门槛的问题,而是现在中国的汇率处在下行通道,不能够一次到位,使得外资不愿意进入。“外资从1993年左右开始进入,直到2008年人民币一直处于稳定或是缓慢升值的过程,所以外资也在积极地进入中国,包括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但是近几年,美元复苏,人民币贬值压力增大,导致外资投资意愿下降。 如果今年年底之前人民币能够一次性贬值到位,之后保持平稳,那么外资可能再次进入,否则希望不大“。
作者点评:多种原因导致外资退出或转换身份参与PPP
我国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中,基础设施建设面临巨大财政压力。而PPP的核心思维是通过引进广泛的社会资本,利用其专业能力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产品,这就需要包括民营资本、外资在内的更多社会资本的进入。然而,纵观此轮PPP盛宴,央企国企参与多、民企参与较少、外资基本缺席,与国家推广PPP的初衷有所背离。其背后的原因如下:
一、缺乏顶层设计。一方面,PPP上位法尚未建立。当前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从特许经营、PPP等各有侧重的角度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层级较低,法律效力不足,且存在冲突之处。另一方面,PPP牵涉部门较多,权责利界限难分清。管项目立项的发改委,管财政预算的财政部,管城市建设的住建部,管银行的银监会,PPP涉及的部门众多,但谁是PPP的第一主管机构,并没有明确界定。这和20世纪90年代相关部门出台系列专门政策形成鲜明对比。1994年外经贸部发布《关于以BOT方式吸引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8月国家计委、电力部、交通部联合发布《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4月国家计委发布《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等。当前顶层设计不清晰,使外资在参与国内PPP项目上无从下手,信心不足。
二、配套改革和制度建设不到位。PPP是一项重大改革,原本政府“大包大揽”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转为包括政府与外企、民企在内的多个主体合作。因此在PPP项目推进过程中,要求财政补贴机制、价格改革、融资支持、资本退出等配套改革同步推进,保障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但这些配套改革和制度建设需要时间,目前尚未到位。这对外资而言,制度不完善、不透明意味着风险不可控、收益难保障,因此持观望态度。
三、项目运行不够透明。PPP模式为外资进入那些传统有壁垒的领域打开通道,但如果运用操作不得当,同样会成为外资进入的一道“玻璃门”。实践中不乏在选择社会资本方时,人为将门槛提高或者设置一些隐形条款来限制非国企(含外企、民企)的现象。比如在注册资金、本地项目经验等方面的要求,使外资没有资格或条件参与。
以上原因致使外资不敢贸然介入PPP或者不得不转换身份参与PPP。据业内人士介绍,外资现在更倾向于以技术转让或技术外包的模式参与PPP,不少外企正在经历一个由项目具体运营转型为技术输入平台的阶段,把管理权交给更熟悉中国市场的内资企业以避免风险,而同时向国内输入技术,保障项目的高效运营。
正如多位业内人士所言,“一个以国企为主,没有外资和民企参加的PPP不会是一个完美的PPP。”事实上,只有多方充分竞争的PPP才能真正物有所值,真正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PPP项目需回归本质,让更多的资本尤其是民企和外企参与进来,以更充分的竞争提升PPP项目水平,从而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供给效率,给社会带来更光明和繁荣的前景。
(作者系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北京荣邦瑞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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