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35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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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09 11:24:39
来源: 人民网-广东频道
34.形成鼓励改革创新的氛围。鼓励探索、实践、创新,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正面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改革的典型案例和经验,营造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将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探索建立健全鼓励改革的容错机制。
35.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履行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责任。要根据本意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合力推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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