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经商办企业(深度关注)
今年以来,新疆在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试点工作上从严从实从紧,各级党委把试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前,全区列入规范范围的124家单位1903名厅局级及以上(含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了专项申报。其中,294人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占15.45%。经过甄别,125人需要规范,占42.52%;111人无需规范,按要求作出承诺,占37.75%;58人不属于需要规范的情形,也主动选择让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占19.73%。需要规范的,14人选择本人辞去现职,110人选择家人退出,1人延期规范。
先行先试
从严从实
由于区情复杂,自治区党委确定了“先全面摸底、再局部试点、最后全面推开”的工作思路,在摸底调查基础上,完善规范工作实施意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
今年4月,自治区在伊犁、阿克苏、人社厅、公安厅、中泰(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6个单位开始试点。按照动员部署、专项申报、甄别核实、实施规范、作出承诺等步骤进行,并且全程纪实,由自治区2名省级领导干部带队蹲点,加强指导。
自治区结合实际,还将不属于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事业单位的厅级干部,非农信社、非上市金融机构职员的领导干部家人持有农信社和非上市商业银行股份,领导干部家人承包土地后转包与民争利等情形,也纳入规范范围。对出资数额较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以及其他违反纪律规定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在规范对象上,试点工作覆盖了包括非领导职务在内的所有副厅级以上干部。比如,在经商办企业情形上,增加了“以委托他人代持或者隐名投资等形式经商办企业”等4种情形,防止以隐蔽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在规范要求上,对省部级领导干部要求严于厅局级领导干部,对正厅职领导干部要求严于副厅职领导干部,对公权力比较集中的公检法系统领导班子成员要求严于其他单位领导干部,重要干部重点管理,职级越高越要从严、主要领导干部从严、重要岗位干部从严;在退出要求上,作出了“两个不得”规定,即受让方不得为出让方的近亲属,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出售或转让,防止出现“明退暗不退”“退出中出现新的利益输送”等问题。
甄别核实
限期退出
曾某为自治区某厅副厅长,分管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劳动人事仲裁等工作,其妻参股某装饰公司,次子则注册了某文化传媒公司。而且,曾某妻子参股的公司、儿子注册的公司都与曾某职权范围关联密切,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近日,经组织谈话,曾某妻子、儿子退出了经商办企业。
新疆建立规范工作会商甄别机制,制定操作规程,明确答复口径。自治区坚持全面填报、摸清底数,按照先地州市、再厅局级单位的步骤开展规范工作。对每名领导干部和拟提任副厅级职务人选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采取地州市初核、自治区复核、国家工商总局重点查核“三级联动”的方式全面查核,逐一甄别,并由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否存在隐名投资或他人代持股份以及注册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非企业机构情形作出说明,确保规范工作无遗漏、全覆盖。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往往各不相同。新疆坚持注重法纪、社会和政治效果,在规范操作中坚持一事一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搞“一刀切”,鼓励自行纠正,充分体现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
对填报过程中、甄别核实前,本人选择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经商办企业的不再深入甄别,限期要求领导干部督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按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规范工作的,由领导干部本人向自治区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实事求是说明原因,经审批同意可适当延长规范时限。对领导干部选择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经商办企业的,规范工作办公室协调工商、法院、税务、审计、公证等部门,严格纪律要求,优先办理资产评估、转让等退出手续。
完善机制
形成常态
如今,自治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增加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要专章说明、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相关情况。每年对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无经商办企业情况的20%的领导干部进行核查,加强动态监管。党委巡视工作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列为巡视内容予以核实。
自治区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在任用前未规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不列为拟任人选或实行职位限入。此外,自治区还对规范情形、退出情况等开展“回头看”。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不及时纠正或拒不纠正、不按规定退出的,视情节轻重,依规给予相关人员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举报的问题线索,纪检、组织及有关部门依纪依规核查处理;而对于规范工作后新出现的家人经商办企业行为,则一律严肃查处。
根据要求,各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抓贯彻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纪检、组织、宣传、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预判可能面临的各种情况,积极稳妥做好规范工作。
塔城地区有2名副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在需规范范围内。经沟通,一人将督促其配偶按规定退出所从事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另一人表示自己接近退休年龄,近期将向地委递交申请退休报告,退出现任职务。
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马学军表示,“规范工作既是我们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把纪律挺在前面、严管厚爱干部的生动实践,我们一定会持之以恒,抓出成效。”
《 人民日报 》( 2016年12月20日 18 版)
- 新华全媒+丨中东部地区将现雨雪冰冻天气 多地积极应对2024-01-30 06:01:31
- 我国明确生物多样性保护“路线图”2024-01-19 07:01:41
- “2024全国网上年货节”启动2024-01-19 07:01:13
- 全总计划每年培育200名大国工匠2024-01-19 06:01:49
- 全球产业科技创新合作大会将于南京举办2024-01-12 07:01:46
- 深度“起底” 重建秩序——各界人士热议足球反腐2024-01-12 06:01:37
- 中国各地新年开跑力争经济“开门红”2024-01-11 07: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