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商业化不是洪水猛兽
——从东台陈皮酒申报国家级非遗引争议说起
东台陈皮酒是省级非遗项目,几天前该项目保护单位东台天成酒厂邀请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的专家现场考察,为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支招。然而这一做法在网上却引起争议,有人认为企业申遗动机不纯,目的不是为了保护,而是为了挣钱,似乎商业化是一种污染,非遗沾上就会改了颜色变了味。其实仔细分析就会发现,非遗项目千差万别,保护手段多种多样,很多非遗作品本身就是商品,非遗就是通过商业化才最终形成的。
翻开国家级非遗目录,像民间文学类、民俗类等因社会发展而失去生存土壤的民俗类,不太可能被商业化,但是大量非遗,比如江南丝竹等音乐类,紫砂、云锦、漆器、金银作等工艺类,昆曲等戏曲类,桃花坞年画等美术类,还有治病救人的中医中药类,都是在千百年的生产、加工、销售、表演和治疗中,借助商业的力量才成为非遗,技艺千百年薪火相传,像秦淮灯会这样的非遗,靠扎彩灯这个传统产业支撑,并且养活了一代又一代的艺人,使技艺得以传承。东台陈皮酒也一样,它本身就是商品,应该作为商品继续活下去,一旦它无人问津,没有销路,那么这项非遗的生命力也就此消失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此类非遗应该在保存好传统技艺的前提下,强化它的商业性。
非遗传承与商业运作并不是天生对立、水火不容。特定门类的非遗项目如果失去了市场能力,那就只能进入博物馆作为一种消失的传统而被关进展柜。成为非遗并非意味着它应该被仰视、膜拜,不食人间烟火,相反,它应该更好地融入人们的生活,它才能更好地被传承、发扬,和国家级非遗镇江香醋一样,像陈皮酒这种具有商品性的非遗项目,越多的人愿意拿出真金白银去购买,就说明非遗的价值被越多的人认可,越能借助现代商业的力量复兴,说明它越有生命力——优秀的传统文化有能力跨越时空,被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域的人接受,迪士尼的《花木兰》和梦工厂的《功夫熊猫》,无疑是世界级的电影商品,但它们都弘扬了中国的非遗。是传承还是糟蹋非遗,不在于形式,关键在于传统的技艺、以及特有的精神内涵是否得到了传承。
我们要反对的不是商业化,而是过度商业化,比如在生产过程中打着传统的旗号却使用现代工艺,挂羊头卖狗肉;把凝聚着情感和信仰的内容戏谑化、娱乐化,比如把敬神避邪类的民间歌舞搬到商业表演的舞台上,失去了应有的仪式感和庄严性,比如把寄托着人生幸福的民俗婚礼变成低俗的旅游体验……既保护技艺,也保护情感,才是完整的非遗保护。
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非遗的特点在于它是活态的,只有通过不断的生产和表演,通过师傅带徒弟的形式,文化的DNA才能被传承,而文化的载体只能是人。我们不能全面反对商业化重要原因就在于人需要赚钱养活自己,如果一种专业的技艺不能带来收入,那就难逃后继乏人的命运。公开资料显示,掌握东台陈皮酒传统工艺的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他们干酿酒这种重体力活已经力不从心,而年轻人不愿做这种收入不高的重体力劳动,技艺失传的风险确实存在。对那些专业性很强的非遗,只要有一代传承人接不上,技艺就可能失传,传统酿工艺中,泡米的时间、蒸米的熟度、发酵的程度,只能靠眼观颜色、口品味道,这种技艺只能言传身教而不可能靠自己看教材领悟,因此非遗传承的关键在于培养传承人,那种有营利能力,可以让人过上体面生活的非遗项目,才能吸引更多的从业者,确保传统技艺代代相传,这是人之常情,也是保护与传承的人间正道,紫砂、刺绣、漆器等技艺的繁盛就是一个证明。
在非遗保护中商业化不但不是洪水猛兽,反而是重要的保护手段,商业可以因非遗而繁荣,非遗可以因商业而传承,比起可以商业化的非遗,真正让人头疼并花大力气保护的,反倒是那些无法商业化的非遗,比如因为生活方式改变而渐渐消失的地方性民俗、歌舞、戏曲和饮食,它们陪伴着先辈们度过了漫长的岁月,留下很多美好的记忆,现在我们需要投注更多的目光,让它们离开得慢点,再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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